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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徐州市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作者:】【发布时间:2013-11-6】【浏览次数:1960】
 

本报讯(魏成超)217日,我校荣获20092011年度徐州市文明单位标兵称号,受到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命名表彰。近年来,我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紧紧围绕创建国家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目标,以职教富民强县为己任,以创新创优、巩固提高为主题,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一是学校健全组织,扎实推进文明创建工作;校党委书记对学校文明创建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责任范围内文明创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格局。二是服务大局,明确发展思路和方向;学校围绕 “一个中心”,抓住 “二项重点”,做好 “三大工程”,实施 “四大战略”,实现 “五大突破”,坚定信心干事业,突出重点谋突破,狠抓落实求实效,促进学校和谐发展。三是扮靓“三个平台”,培养高素质人才;建课改平台,注重校本特色,打造专业品牌;建德育平台,注重涵恬养知,打造人格品牌;建竞技平台,注重“三创”能力,打造人才品牌,实现毕业生高水平就业。四是实施“三大工程”,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免费对全县5000多名农民进行适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收到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组织全县400多名退役士兵进行了实用技术的免费技能培训,促进了城乡士兵就业。学校与县内20多家企业建立联谊,融入地方企业,企业进入学校,构建外出务工市场和本地优质就业相促进的就业新格局。学校被评为省文明单位、省“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省“德育特色学校”、省“和谐校园”、 省“平安校园”、省“课改实验校”、省“交通安全示范校”等。文明创建工作推动学校科学发展,文明建设成果惠及群众和谐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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