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一〕中等职业学校按每生每年1500元发放国家助学金,连续资助两年。
2007年5月,省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该《意见》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为全省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资助对象为学校所有全日制一、二年级的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同时,规定中等职业学校须按5%的比例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助学奖学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按学校隶属关系分别由省、市、县财政分担。
〔政策二〕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收学费。
2010年,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4部门印发了关于《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收学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明确,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以及在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剪辑符合免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免收学费。2009年秋季学期已收取的学费,在2010年春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予以退还。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在校生的5%确定。省财政按5%的比例安排补助资金。各地可根据实际,按不低于5%的比例合理确定本地区农村家庭困难学生的比例。2011年我校已对297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达623700元,确保每一位求知上进的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
涉农专业为2000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农林类所有专业,具体包括:种植、农艺、园艺、蚕桑、养殖、畜牧兽医、水产养殖、野生动物保护、农副产品加工、棉花检验加工与经营、林业、园林、木材加工、林产品加工、森林资源与林政管理、森林采运工程、农村经济管理、农业机械化、农机使用与维修、航海捕捞,以及能源类的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专业和土木水利工程类的农业水利技术专业等22类专业。
在中央财政分担我省免学费补助资金的基础上,由省财政统一按照每生每年平均2200元的标准,与市、县财政按比例分担免学费补助资金。对在公办学校就读的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省物价局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免费标准。在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其学费标准高于同类型同专业公办院校的,按同类型同专业公办院校的标准免学费,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担保;低于的按实际标准免学费。
〔政策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以参加属于自己的“高考”。
普通高校对口单招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单招)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招生计划性质、学籍类型、收费标准、毕业待遇与普通高考学生一致。经过20多年的发展,对口单招考试已形成独特的考试体系。对口单招考试共有14个专业大类,包括:农业、建筑、机械、机电、电子电工、计算机、化工、财会、市场营销、旅游、烹饪、汽车、纺织服装、艺术,中等职业学校上述专业的学生通过对口单招考试可升入高等学校相应专业继续学习。考试内容按照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特点和要求,设立了专业技能考试、专业理论考试、文化基础考试,并突出技能。考生需先参加技能考试,技能成绩排名在前90%的学生可以参加当年的专业理论和文化基础课程考试。最终根据考试的总分高低,按志愿投档录取。从2010年起,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均可参加对口单招考试。招生计划中本科占一定比例。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提出的“鼓励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职继续学习,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的要求,我省在《江苏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送审稿)中提出,继续推进普通高校对口单招考试的改革和完善,逐步扩大对口单招规模,继续安排本科招生计划,加快构建中、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立交桥,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让每一个学生都能通过努力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
〔政策四〕国家、省建立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制度,逐步形成“普通高中有高考,职业院校有技能大赛”的良好局面。
从2007年开始,我省每年举办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2008年底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在全省职业学校建立和完善技能大赛制度的意见》,在全省建立技能大赛制度,实现4个“覆盖”,即技能大赛逐步覆盖所有职业学校、所有专业、所有教师、所有学生,从而实现4个促进,即促进校企合作、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促进课程教学改革。2009年,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上,江苏代表团中职组、高职组双双夺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牌总数和总分第一名,中职组获得本届大赛37个代表队唯一的团体一等奖。2010年,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共设16个类别49个竞赛项目。
2010年起,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得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高等院校本科专业学习;获得二等奖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高等院校专科专业学习。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必须参加对口单招统一报名,同时也要参加对口单招文化基础课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取得文化基础课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成绩。我校在参加2011年江苏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中再创佳绩,获2金、4银、9铜的好成绩,奖牌总数全市第一;其中陈耀、李爽两同学荣获金奖,美术类全省第一,已提前被南京艺术学院本科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