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社团名称:阳光心理社团 第二条:本章程依据《江苏省徐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大纲》制定 第三条:社团性质:本社团是在校德育处领导下,由全校有志于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帮助自我与他人提高心理健康水平的青少年组成的群众性社团组织。 第四条:本社团宗旨:“以人为本,关爱心灵”。 多一次体验,就多一份感悟;多一次锻炼,就多一份才干。既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学生增强心理保健知识,提高心理素质水平,引导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坦然面对挫折与失败,学会协调人际关系,营造轻松温馨氛围,进而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和人格完善。 第五条:社团口号:健康成长,沟通无限,快乐无限 第六条:社团任务 ? 创立《心育》专栏,以其作为宣传窗口。展版以学生编辑为主体,以学生为主要阅读对象,报道心理咨询工作,本社团工作情况,介绍心理卫生知识等。 ? 调查学生心理状况:认识自我,了解自我,探索自我,增长才干,关注和思考校园文化、现象,正确而敏感地看待身边的心理现象,并承担起班级心理观察员的任务,关注身边同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 配合心理老师作好心理健康的宣传,普及和调查工作,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并配合学校作好其他各项工作。 ? 协助心理咨询室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建立心理信箱,直接或间接地进行自助、助人、互助交流。 ? 邀请相关人士作相关知识讲座并开展主题班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本社团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二名,下设宣传部、咨询部、文稿辑部、外联部等四个部门,各部部长一名,并设部长助理若干名。 第八条:会员大会为最高权利机构,若无例外情况每学期举行一次,由理事会召开,其职责如下: ? 讨论审议理事会的报告。 ? 讨论通过本社团章程。 ? 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 ? 会员大会的决议必须由全体会员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才能有效,每次大会参与的会员不得少于总数的四分之三。 第九条:理事会的职责是: ? 制定和修改章程。 ? 选举和任免理事、社长、副社长。 ? 决定本社团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其他重大事宜。 ?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决定机构设置。 ? 筹备召开理事会。 ? 提出下届理事会候选人。 第十条:社长为本社团的总负责人,正副社长从理事会中有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对理事会负责,负责组织与协调日常工作事物,代表本社行使权利。 第十一条:社长职能 ? 召开并主持理事会,并指导其工作。 ? 提名各部负责人,规定其任务,并指导他们工作。 ? 在会员大会上发言并作报告。 第十二条:副社长职能 ? 协助社长工作。 ? 完成社长交代的任务。 ? 协助社长处理日常事物,协调各部门工作。 ? 负责组织、起草、整理本社团所需的各种资料、文件等工作。 ? 负责组织联络会员参加本社团活动并及时进行信息反馈。 ? 负责本社团的考勤工作,负责监督日常及其表现。 第十三条: 宣传部 ? 负责本社团活动中的摄影工作。 ? 负责本社团的学校内外形象宣传。 ? 为本社团的各项活动作好宣传工作。 第十四条:文稿部 ? 负责本社团板报的选编及初步定稿等工作。 ? 负责本社团所需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 关注最新心理学方面知识并适时地组织本社团成员进行学习。 ? 负责本社团板报的内容更新。 第十五条:咨询部 ? 在咨询室协助指导老师开展工作。 ? 负责沟通老师与同学的工作。 ? 负责收集整理广大同学对心理咨询室及本社团的反馈意见等并加以处理。 第十六条:外联部 ? 策划本社团活动实施方案。 ? 协调各部工作。 ? 负责组织各类有意义的活动。 ? 负责本社团与其他社团、组织的联系与合作等工作。 第三章 社 员 第十七条:入社条件 ? 加入本社团坚持自愿原则。 ? 对本社团从事的工作感兴趣,有热情和责任心。 ? 思想端正,作风正派,严于律己,有高尚的道德品质。 ? 对心理学有一定了解或有特长的同学优先考虑。 第十八条:入社手续 填写社员报名表,初试,面试,审批,正式成为本社团社员。 第十九条:社员权利 ?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有权审议本社团的初期计划和工作总结。 ? 有权对本团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及要求。 ? 有优先参加本社团举办的讲座及团体活动的权利。 ? 有优先得到本社团编印的宣传刊物的权利。 第二十条:社员的义务 ?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 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 做好本会委托的工作; ? 向本会提供经验、心得和资料,及时反映学生中存在的不良思想动态; ? 关注身边同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附则说明 ? 本章程根据我社团的实际情况制定,经主管领导讨论通过,报主管单位备案; ? 本章程自2010年9月10日修订并实施,解释权归沛县中等专业学校心理咨询室。 沛县中等专业学校阳光心理社团 201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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