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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口升学部教师教学管理条例
【作者:】【发布时间:2010-12-7】

为了贯彻学校《关于教学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奖勤罚懒、优劳优酬的原则,现对对口升学部教师教学管理制定以下条例:

一、考勤费及发放对

1.考勤办法:

对口升学部由值班人员每天对教职工出勤情况作考核,采取点名、不定时抽查与签到相结合的办法,对迟到、早退、请假和缺勤情况作如实记录,一周一公示,一月一汇总,作为考评依据及考勤费发放依据。

2.工作要求:

教职工必须模范证实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和上岗制度,履行请销假手续。工作期间认真进行各项教学工作,不串岗,不闲聊,更不能打牌下棋,从事娱乐活动,保持办公室内安静的环境,维护教学区的正常秩序。

3.奖惩标准:

每月依据考勤记录制定考勤费发放表,对满勤者按学校规定发放,迟到、早退、事假、缺勤等情况按学校规定处理。考勤费应按实际教学时间累计,因长假、高考、中考等活动应作适当考虑。

二、晚自习辅导费及发放

1.检查方法晚自习辅导采取签到与值班人员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辅导教师必须在晚自习上课前到对口升学部办公室签到,部值班人员对辅导教师的迟到、早退和到岗情况作检查记录,一周一统计,一月一汇总,作为发放晚自习辅导费的依据。

2.工作要求:

晚自习辅导教师必须按时到岗到位,不迟到、不早退,维持班级良好的秩序,正常情况下不进行长时间讲课。在值班人员抽查时,对班级纪律松懈,有喧哗现象的辅导教师将给以通报批评。

3.奖惩办法:

晚自习辅导费仍执行学校原定标准,每月由部依据检查记录统计后制表发放,对迟到、早退、请假和缺勤者按学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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