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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职教中心关于学生安全管理的规定
【作者:】【发布时间:2010-12-7】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的安全工作,提高全校学生的安全意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和学校公共财物的安全,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我校学生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一、安全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与有关安全制度

1、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各部、处、室、馆、团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和落实措施,检查、督促、指导校内安全工作的实施和落实,净化学校周围的治安环境,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2、安全是学校一项重要的工作,必须纳入学校的整体工作计划中,各部门应明确职责,责任到人,营造良好的安全工作管理氛围,形成全校上下齐抓共管安全工作的大好局面。

3、为确保学校和学生的安全需要建立各种制度。如: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制度、定期举行消防、逃生演习制度;安全值班、护校和夜间巡逻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

二、校内安全

学生在日常教学及各项活动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指挥,服从管理,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1.本校学生进出校门时,必须佩戴胸卡。课间不准随意进出学校。

2.走读学生应按时上学,按时回家,尽量结伴而行,防止被坏人滋扰。

3.严格请假制度,学生如有病、事假,必须由家长提前或当日告知班主任,学生第二日带请假条交班主任。

4.教室内的电教器材由专人专管,晚自习后关掉电源。

5.全班学生离开教室,必须有专人关窗锁门。

6.教学楼内严禁体育活动。

7.课间要按学校规定的楼道上下楼梯,并做到右行礼让,前停后停,前行再行,不抢行、不推行,不在走廊和楼梯上跑跳打闹,不大声喧哗,拐弯处要慢行,不拥挤。

8.课间操或学校集会时,必须按学校的统一规定进场、退场。体育课、早操时,学生要穿运动鞋。

9.禁止在楼上的外窗台上放置花盆等物品,禁止从窗口向外扔杂物。

10.遵纪守法,在任何情况下不准攀爬校园内的树、门、晾台、墙等。

11.打扫室内卫生时,擦拭二楼以上的外窗玻璃时,禁止踩在窗台上或将身体探出窗外。

12.上实验课时,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发现或发生实验设备工作不正常,或其他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必须立即报告实验指导教师或实验员,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严禁学生擅自动手处理。

13.体育课或体育锻炼时,要在教师的组织指导下,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做好准备活动和保护工作,防止伤害事故。一旦出现伤害,指导教师和卫生室要立即组织救护,并立即报告学校领导,班主任立即通知家长,共同作好后期工作。

14.打开水和买饭时要自觉排队,不拥不挤,以防烫伤。

15.校内不准骑车,放学推车出校门后,注意来往车辆与行人,确认安全后方可上车。

16.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贵重物品不得带到学校或在学校存放,随身勿带过多现金。物品丢失后,应立即向班主任和德育处反映,由学校采取必要的解决措施。

17.严禁在校内吸烟、喝酒、打架、玩火,发现情况立即报告。

18.学校或周围进行建设施工时,不得靠近有警示的危险区域。

三、住宿安全:

学生应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的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宿舍安全。

1.严禁违章用电、擅自乱接、乱拉电线、改装拆除宿舍配套电器及线路。

2.禁止使用充电器、电炉、电热器、电壶、电热棒等。

3.严禁在室内使用或存放酒精炉、蜡烛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及时消除宿舍各种事故隐患。

4.个人的钱、财、物要妥善保管,现金数额较多应及时存入银行,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注意防盗。丢失物品要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

5.离开宿舍要关窗、锁门,宿舍钥匙保管好,丢失后应立即向宿舍管理员反映,并及时更换新锁。

6.爱护消防设施,注意防火。严禁在宿舍楼内焚烧物品,杜绝火灾隐患,紧急情况下通过消防楼梯疏散,不慌张,不拥挤。

7.住宿学生周日至周四晚上630上晚自习,并在学校住宿,周五下午课结束后,方可离校回家。周日必须在晚上6点前返校。

8.住校学生除周五、周六外,其余时间不准在外住宿。如有特殊原因需在外住宿者,须事先向班主任请假,返校后及时销假。

9.住宿学生周五、周六和节假日不在学校住宿,必须由学生本人亲自填写离校登记表,班主任审核,学生按规定时间返校。

10.严禁男生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在男生宿舍逗留。严禁爬越阳台进入相邻房间。

11.非住校生和外来人员未经学校及管理人员允许,不得进入宿舍。

12.严禁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及异性。

13.住宿学生,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不得擅自滞留宿舍,应按时离校,不得提前返校。

四、饮食安全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把食品质量关。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炊具用品及食堂环境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学校食堂不买、不卖腐烂变质的食物;饭菜制作过程必须符合卫生防疫要求;加强内部人员管理,严防人为破坏。食堂工作人员要衣帽整洁,要佩戴口罩,直接入口的食物要用食品夹。

2.提倡学生在本校食堂就餐,不要在校外购买无证摊贩的食品。饭前便后要洗手,讲究个人卫生。

3.建议学生使用自备的杯子和餐具,不得相互借用,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要喝开水,不得喝生水。

五、交通安全

1.必须做到人人遵守交通法规,横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严禁在马路上追逐打闹。

2.骑自行车时不准带人,不与汽车或路人抢行,经常检查、维修自己的自行车。

3.乘坐公共汽车时要排队,不要抢上抢下,尤其是还未停稳或已经开动的汽车。

六、实习安全

1.认真学习、执行实习安全规定,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按时出勤。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勤,必须请假。请假一日内由带队教师或班主任同意,两日以上报部批准。

3.实习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如果遇到不符合学校安全规定的工作时,必须停止此类工作,并立即向实习带队教师报告,在征得教师的同意之前,禁止私自参加这些工作。

4.学生应特别注意自身安全,对于见习、实习期间,非在规定的实习场所或因自身过错而发生的事故自行承担责任。

七、外出活动安全

1、任何班级组织校外活动,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要制定活动计划和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提前两周上报德育处,德育处上报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进行;学校组织校外活动,必须提前两周将活动计划和安全措施上报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进行。组织活动时的车辆和司机必须符合安全的要求。

2、学生游泳和外出活动,必须告知家长或与家长同行,无论何时何地,一旦发生伤害事故,家长应立即报告班主任,班主任必须立即上报学校。

八、其他

1.学校的电路和电器设备由专业人员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无关人员禁止乱动电器设备。

2.禁止在校内任何地方焚烧树叶、垃圾等物品,发现着火立即报告。

3.严防校外人员入校滋扰、破坏,遇到此类情况,应立即报告并团结一心,坚决同滋扰、破坏者进行斗争。

4.学生患传染病后必须上报学校卫生室,便于学校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传染。病号必须完全治愈后方可到校上课。

九、学校安全工作自检制度和事故上报

1.坚持对学校的有关设施的月份安全自检制度。在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对校舍(含食堂)、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及学校化学药品、食品卫生、安全警示语、校园周边环境等进行全面检查,特别在开学前、雨(雪)季前学校应加强重点防范,及时排除各种不安全的隐患,并做好纪录。

2.在校园内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重伤、被窃、失火等造成人身、财产重大损失事故后,有关部门或在场的师生员工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保护现场,同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稳定情绪,恢复秩序,必要时要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3.认真执行省、市《关于规范中小学伤亡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出现伤亡情况,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在教学、实习过程与日常生活中,学生因不按要求活动而发生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5.学生上课期间不得擅自离校。未经批准擅自离校不归,学校所在班应及时寻找并通知学校及家长,并报告公安部门,离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生半月不归未说明原因者,学校可张榜公布,予以除名。

6.学生假期或离校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7.学生在校内正常学习、生活和学校在校外组织的活动中,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自然灾害而发生的事故,由学校视具体情况处理。 

沛县职教中心

二〇一〇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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