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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工作职责
【作者:】【发布时间:2010-12-10】

    1、组织起草学校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及总结。制定全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教学管理、实验实训管理、教材管理。
    2、制定学校专业设置和专业建设规划,审核学校专业设置及调整,向招生办提出招生计划的意见。   
    3、负责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的检查,开展不同形式和内容的教学质量及教学管理评估,抓好学校骨干课程建设。
    4、审批教学计划,并检查执行、完成情况。编制校历、课表及考试安排。
    5、负责全校学生的成绩、学籍管理及学生职业技能考试鉴定工作,并颁发毕业文凭和职业技能等级证。
    6、开展各类教研活动和教学业务培训。探索教学规律,总结推广教学经验,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7、负责学校教学督导工作,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探索新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及时总结教学改革及教育经验,组织经验交流并表彰奖励。
    8、协助搞好教师聘用、师资培训、教师业务考核、教学工作量统计等工作。
    9、开展教科研课题的推荐、立项、指导和结题。组织开展教材研究,负责教材预订和供应。
    10、负责全校优秀教学成果及优秀教材的申报、评审、推荐和表彰奖励工作。
    11、负责制订图书和设备购置计划、工作细则和规章制度,开展阅览流通、资源传递和参考咨询工作。
 12、负责教学文件、图书资料、教研资料的整理、归档、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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