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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1-2-21】

各部、处、室、馆: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完善学校安全管理措施,根据县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开展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活动的通知》(沛教[2010]109号)和我校《关于调整学校领导分工的通知》(沛职委发[2010]2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一岗双责”和责任追制度,现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具体如下: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责任分工:

  长:

王云峰:党委书记、校长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副组长:

朱广照:党委委员、副校长

高教部、招生办、校企合作部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第一责任人管理、指导学校安全工作,根据学校对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对分管部门提出落实意见,督促分管部门开展安全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与整治,掌握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督促分管部门把学校安全纳入业务工作统筹安排;督促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

席风路:党委委员、副校长

职教部、培训与就业处、联合办学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根据学校对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对分管部门提出落实意见,督促分管部门开展安全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与整治,掌握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督促分管部门把学校安全纳入业务工作统筹安排;督促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

闫洪卫:党委委员、副校长

办公室、总务处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第一责任人管理、指导学校安全工作,根据学校对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对分管部门提出落实意见,督促分管部门开展安全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与整治,掌握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督促分管部门把学校安全纳入业务工作统筹安排;督促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

邢学思:党委委员、副校长

分管学校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德育处、团委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第一责任人管理、指导学校安全工作,健全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制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根据学校对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对分管部门提出落实意见,督促分管部门开展安全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与整治,掌握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督促分管部门把学校安全纳入业务工作统筹安排;督促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  

郝心君:党委委员、副校长

教务处、教科研室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根据学校对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分管部门具体情况,提出落实意见,督促分管部门开展安全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与整治,掌握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督促分管部门把学校安全纳入业务工作统筹安排;督促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

邵宪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对口升学部、监察室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根据学校对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对分管部门提出落实意见,督促分管部门开展安全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与整治,掌握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督促分管部门把学校安全纳入业务工作统筹安排;督促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

张尊成: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实训处、图书馆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根据学校对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对分管部门提出落实意见,督促分管部门开展安全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与整治,掌握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督促分管部门把学校安全纳入业务工作统筹安排;督促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

成 员:

朱纯华:办公室主任

把学校安全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负责学校信息发布的安全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及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排查本部门安全隐患,对所负责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主管责任。

彪:教务处主任

强化课任教师安全文明教育意识,学科教学渗透安全文明教育,负责学校教学活动的安全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考试的试卷运输、保管、考场管理、考生安全教育防范等安全工作;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书库、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排查本部门安全隐患,对所负责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主管任。

王建利:德育处主任

协助分管校长综合监管学校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精神,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学校安全措施,拟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负责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协调工作,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演练和督促落实隐患的整改,建立安全台帐,汇总分析学校安全工作信息,负责学校教育活动的安全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宿舍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大型体育活动、医务室安全工作,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排查本部门安全隐患,对所负责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主管任。

王新亭:团委书记

负责团委、智能广播室、社团组织活动等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学校安全教育宣传工作,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排查本部门安全隐患,对所负责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主管任。

张金忠:总务处主任

负责学校校舍、水、电设施、设备及学校食堂等安全管理,负责学校各种设施、设备日常检查、维修工作,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及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工作,对所负责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主管责任。

杨鲁生: 实训处主任

负责学校网络技术安全,电教器材、网络设施、机房、车间、实验实习等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负责学生实验、实习安全教育、管理,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及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排查本部门安全隐患,对所负责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主管责任。

李 永:职教部主任

负责职教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安全教育、管理及事故防范工作,全面提升职教部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排查本部门安全隐患,负责职责范围内职教部考试的试卷运输、保管、考场管理安全工作,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及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工作,对所负责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主管责任。

  新:对口升学部主任

负责对口升学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安全教育、管理及事故防范工作,全面提升对口升学部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排查本部门安全隐患,负责职责范围内对口升学部考试的试卷运输、保管、考场管理安全工作,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及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工作,对所负责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主管责任。

  枫:高教部主任

负责电大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安全教育、管理及事故防范工作,全面提升电大学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排查本部门安全隐患,负责职责范围内电大考试的试卷运输、保管、考场管理安全工作,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及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工作,对所负责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主管责任。

王广川:图书馆馆长

具体负责图书馆人员安全教育及图书等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排查本部门安全隐患,对所负责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主管责任。

张建路:招生办、校企合作部主任

具体负责招办、校企合作部等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招生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排查本部门安全隐患,对所负责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主管责任。

吴宝真:培训与就业处主任

具体负责农民双提升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管理;负责本部门人员、参训学生的安全教育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排查本部门安全隐患,负责学生就业前安全教育和就业途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所负责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主管责任。

张洪峰:教科研室主任

具体负责教科研室安全工作,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排查本部门安全隐患,对所负责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主管责任。

  峰:监察室主任

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和学校安全责任事故责任人的调查处理,督查学校安全管理渎职行为,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排查本部门安全隐患,对所负责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主管责任。

行政总值班:负责值班当天非正常工作时段偶发事件、安全事故、安全隐患等各种具体事务的协调处理。

下设办公室:

主 任:邢学思(兼)

副主任:王建利、张金忠、林  枫、李 永、魏  新、王

成 员:魏成超、李 亚、石常福、吴淑君、王存民

宋卫国、吴振、徐泽忠

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健全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制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部署,检查和监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2、向师生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3、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巡查,督导业务部门排查、整改有关安全隐患。

4、负责安全工作的档案管理及其他工作。

、责任追制度:

1安全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职、谁负责的原则。

2、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

3、学校党委成员为分管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管理好有关处室及分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4、各职能部门主任为所部门安全工作的直接主管责任人,采取各种措施管理好本部门安全工作,如因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得而造事故的,直接追究部门主任责任。

5、各教学部主任为本教学部安全工作的直接主管责任人。负责本教学部的安全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全面落实师生安全教育工作。如因工作误,造本教学部安全事故,直接追究教学主任责任。

6、班主任教师为本班学生安全工作直接主管责任人,要利用班会、团活动等积极进行安全教育,认真组织好各项活动。并在各班设立安全报告员,及时报告和反映学生中存在的安全和违法隐患,以便将问题与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如因班主任组织和管理不等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责任。

7、科任教师(包括实训指导教师)为所教本节课的直接主管责任,课堂教学始终要有教师,不脱岗。发现本节课有异常情况及时向班主任告或向有关领导汇。本节课发生的问题由上课教师负责。

8、值日员为本日非上课时段安全管理的直接主管责任,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介入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对发现或告知的情况、问题不处理,不汇追究值日员责任。

9、门卫要严格进出校门管理,严格执行校门进出登记、盘查制度;严格执行车辆停放及进出校门管理制度。如因履职工作不到位、不认真造安全事故,迫相关员责任。

10宿舍管理员是所管宿舍的安全工作直接主管责任人,要坚守岗位,只要学生在宿舍起,管理员就必须在宿舍工作,不得擅离职守,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防踏踩等工作,每次学生离开宿舍后要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避免不测事故的发生,认真做好每日熄灯后查房工作,对于夜不归宿的学生要及时汇处理,坚决禁止外来非住宿员在宿舍留宿。

11水、电工定期检查校内用水、用电设施,确保学校正常、安全用水、用电。对于因工作失误的损失,追究其直接责任。

12、全体教师必须加强师德师建设,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一旦发现由体罚和变相体罚发的安全问题,学校将追究其责任,并由本负责出现的一切后

13、各部门对本部门校舍、水、电设施设备安全状况要进行定期检查和每天巡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总务处。总务处对各部门上报的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排除,不能及时排除的设置禁用或警示标志。总务处要定期检查、每天巡查学校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14、对于以上各条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赔偿、暂缓晋职、不晋职、职称缓聘、不聘、上级批准撤职或者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玩忽职守罪或者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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