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室、馆:
根据县政府有关2011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清明节放假及双休日调整通知如下:
1、休息时间:4月3日—5日。
4月2日(星期六)正常上班,课务按周一课表执行,下午两节课后学生离校;4月5日(星期二)下午学生到校,晚自习正常;4月6日(星期三)正常上班。
2、各部门因特殊工作,确需安排人员假期加班,请将加班人员和加班时间于4月2日上午之前报到办公室。
3、各部门要做好课务调整及假期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4、放假期间值班人员正常值班。
办公室
2011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