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室、馆、班级:
为进一步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现代文明程度,按照县《关于组织开展沛县“十大不文明行为”投票活动的通知》(沛文明办发【2011】5号)的要求,现就评选“十大不文明行为”活动,要求如下:
1.各部门、各班级要把这次活动作为一次道德教育的良好契机,进行广泛宣传;
2.学校明确由德育处牵头组织投票,各部门、各班级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布置广大师生参与投票;
3.投票时间:6月7日~6月22日;
4.投票方式:登陆沛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x.gov.cn/),点击浮动图标或首页专题滚动处,进入投票页面进行投票;
5.一台电脑一天限投一次;
6.6月22日前各部门、各班级把投票人数统计后上报德育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