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教学的实验实习工作,保证各实验实习室正常开放使用。 2、制订实训处工作计划,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并负责督促检查和落实。 3、制订实训处各实验室、实习室、仪器室物资采购计划,报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4、加强各实验室、仪器室物资财产的安全管理,防火、防盗,确保实验室、仪器室物资财产的安全。 5、根据教务处和部安排的各年级、各专业、各课程的实验实习计划和实验实习课程表,积极组织安排好各实验实习室的按时开放,努力提高实验开出率和实验室利用率。 6、根据教学实习的需要,积极组织安排好校内外实习基地的实习工作。 7、认真落实学校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微机室管理员职责
l、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不无故缺勤。 2、坚持岗位,精心工作,不脱岗、串岗。当班期间,不干私活,遵守纪律。 3、按时开放微机室,确保实习课正常进行。 4、微机室内勤清扫,时时保持整洁卫生。 5、加强室内设备仪器和物品的管理,严防丢失和损坏。 6、认真填写微机室使用登记表,和其他原始记录、台帐等,并做到字迹清楚,内容齐全,无涂改和乱画现象。 7、关好水电门窗,时时注重微机室内安全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止人身设备事故发生。 8、坚持原则,认真落实微机室各项管理制度,不擅自带人进入微机室内。 9、微机室管理员对微机室内一切物资财产安全,负有全部责任。 10、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做好学校实训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实验实习指导老师职责
l、认真备好实验实习课,按时发出实验实习通知单。 2、教育学生遵守实习规则,遵守实验实习各项管理制度,爱护实验设备、仪器和药品,实验实习时,一切行动听指挥。 3、实验实习前,必须向学生讲清本次实验实习的目的、内容、要求和注意事项。确保实验实习课安全成功,达到预期的效果。 4、坚守实验实习课堂现场,及时发现和处理学生实验 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5、认真填写实验实习记录,并做到字迹工整,内容齐全,实验小结恰当准确。
沛县职教中心、电大校园网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促进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实现网络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网络信息工作以服务于教学、科研和教育管理为中心,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校园网络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各部应有专人负责,各部门积极配合,致力于校园网的发展,应用,使其成为学校教学,科研,生产和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设施。 管理体制 第三条 网络信息工作以校园网为信托,实行二级管理。网络中心在实训处的领导下,代表学校行使管理职能,各部为二级管理组织。 第四条 网络中心是学校网络信息综合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学校网络信息工作的全面管理、组织协调、技术服务和咨询、技术培训、校园网运行维护以及教育、教学、办公管理平台的建立和维护等工作。 第五条 各部门指定本单位一名负责人主抓网络信息工作,另设一名兼职网络信息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计算机和信息管理工作。人员有变动时,应及时确定继任人,并将变更情况及时报网络中心。 职责分工 第六条 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全面管理学校网络信息工作。主要职责为: 负责制定校园网和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和经费预算方案,制定学校网络信息工作计划和具体规章制度,按规定程序批准后组织实施; 负责校园网的建设、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和管理服务; 负责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数据库系统、网络安全防范等校园网应用系统的研究开发、建设、运行维护; 负责校园网所有网络管理设备、交换设备以及网络线路的运行维护; 设计、制作和维护学校主页及各部门主页,对有关栏目进行维护; 协助对各部门主页的审定、管理、维护。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各单位网络信息工作; 负责为校园网用户、学校各单位信息工作人员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有关培训。 与各部门协作,开发和管理网上教学资源。 第七条各部门网络信息工作的主要职责: 根据学校网络信息工作计划,制定本部门网络信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网络信息工作有关规定,制定本部门网络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并组织落实; 维护本部门联网计算机的运行维护; 按照学校统一的要求,建立本单位基础信息库;负责本单位主页的建立、信息更新,搞好本单位上网信息的管理; 选派本单位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网络信息工作及网络安全工作,选择一名计算机操作熟练的教师作为网络信息管理员,管理本部门的计算机,并及时向学校网站提供网上发布的信息。 上网信息的管理 第八条 学校网站是依托于校园网向校内外用户发布信息,提供信息查询、下载、上传等服务的窗口。学校网站的建立、信息的管理与发布由网络管理中心负责。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办理个人主页、网站的申请服务。 第九条 学校网站主页版面整体更新及主页中重要数据信息的更新,需报有关领导审批,具体办法按照《沛县职教中心、电大上网信息组织管理规范》执行,经过审核后的信息方可上网发布。 第十条 各单位应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负责本单位上网信息的质量和安全保密管理。具体按照《沛县职教中心、电大校园网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附则 本办法由实训处网络中心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沛县职业教育中心学生上机守则
第l条、上机前准备好上机时所需的一切物品:书、笔、纸、等,不准带与上机无关的东西如食物、水果、饮料、口香糖等进入机房,更不能带镊子、钳子、螺丝刀等工具进入机房; 第2条、学生应在上机前提前五分钟有秩序的进入规定机房上机。结束时应提前五分钟做好关机,摆放整齐鼠标、键盘、桌椅等工作,并有序离开机房。上机时保持安静;按时上下机,不迟到、早退,上机期间,不得擅自离开机房; 第3条、进入机房后必须对号入座,服从指导教师和机房管理员的调配,不得擅自调换座位;学生上机如确有原因需更换机器,必须征得教师同意后按指定位置上机;认真填写上机记录; 第4条、保持机房安静、整洁。机房内不准大声喧哗,不聊天、嬉笑、打闹和做与电脑学习无关的事情; 第5条、爱清洁讲卫生,进入机房要穿鞋套,在机房内严禁吸烟,不随地吐痰,不吃东西,不乱丢垃圾,不准在桌、椅、墙壁上乱涂乱画; 第6条、不可野蛮操作计算机; 第7条、利用电脑或其他信息技术不得散布诽谤、攻击他人的言论和损毁他人的声誉;不得散布不当言论,影响学校声誉或扰乱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不得传播电脑病毒或非法进入他人电脑系统; 第8条、不得在机房收看、复制、传播****物品、不得浏览、制作********、网页,不得利用互联网传播黄色****影片、图片、文章; 第9条、爱护机房设施,爱护公物及他人的物品,不乱摸乱动,不准击打室内的桌凳、机器、地面、墙壁等;严禁动用机房内的其它设施、线路、严禁私自拆卸配件、更换鼠标键盘、更改设置参数、添加口令、删除文件; 第10条、如遇计算机和其它设备发生故障损坏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向指导教师报告,听候机房管理员安排;如不报告视为人为故障,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11条、上机结束后,把凳子摆放整齐,做好机位周围的清洁工作。
沛县职业教育中心计算机上机指导教师守则
第l条、指导教师是机房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在规定时间、规定机房上机; 第2条、对初次上机实习的学生进行上机注意事项及相关制度的教育; 第3条、??教学计划排定的课程,明确实验内容,耐心指导学生上机,及时解答学生疑问;需更改课程的,提前与机房联系; 第4条、指导教师必须提前五分钟在机房门口等候学生进机房。教师不在时机房管理人员不得将学生放入机房; 第5条、上机时指导教师应提出具体、明确的操作内容和要求、在学生上机操作过程中指导教师应加强巡视,指导、检查、督促学生进行有关操作,严格执行机房的管理制度,不得坐一旁对学生不闻不问,更不得中途离开机房,也不得让机房值班人员代管,否则因教师不在岗造成的一切事故均应由指导教师负责。 第6条、上机期间保持机房安静,指导教师应负责维持好机房秩序; 第7条、督促学生严格遵守上机守则,及时纠正学生违章操作行为,制止学生的违纪行为; 第8条、需使用多媒体演示设备及需开通INTERNET进行教学的教师应提前向管理人员提出书面申请,有关管理人员应做好申请、使用情况登记; 第9条、学生上机结束前,指导教师应提醒学生整理桌面、放好凳子。指导教师应在所有学生离开机房,并报告机房值班人员后,才能离开机房; 第10条、机房的所有设备,所有教师和同学都应当加以爱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如需对机器进行拆卸处理,应向机房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在机房管理人员配合下进行,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恢复原状; 第11条、学生在使用过程中计算机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由指导教师负责向机房管理员汇报,并填写在机房使用情况登记表上;若不报告,一经发现则将机器故障视为人为故障,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12条、为能更好使用机房,指导教师应协助机房管理员登记本机房使用情况。下课后,请教师认真填写机房使用情况登记表; 第13条、因课程需要使用特殊设备或软件,应事先与机房管理人员协商。
沛县职业教育中心学生上机违纪处罚条例
以下行为被视为违纪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1条、带食物、饮料、零食、镊子、钳子、螺丝刀等进入机房; 第2条、在机房内有乱丢纸屑、杂物、吸烟、随地吐痰等不讲卫生的行为,经管理人员劝阻而不改者; 第3条、损坏桌椅、未经同意私自移动电脑及相关设备等不爱护公物的行为; 第4条、进行与上机课程无关的操作,擅自设置密码、口令、删除文件,影响计算机的正常使用; 第5条、大声喧哗,在机房随意走动,干扰其他同学上机; 第6条、不遵守《学生上机守则》,且不听从教师和管理人员劝阻; 第7条、对违反本规则的学生,将视情节轻重,取消上机资格,处以30元一5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8条、损坏计算机和其它设备的,应根据情况按原价的2倍进行赔偿。
沛县职业教育中心计算机机房管理员守则
第1条机房值班人员为机房第一责任人,出现以下问题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2条管理机房内的所有设备,认真做好“计算机故障维修记载”、“计算机记录登记”等;根据课程安排和上机实验要求,提前十分钟打开防盗门,做好上机前的一切准备工作,保证学生准时上机; 第3条机房内做到清洁、通风。上机过程中,随时观察机房设备运转情况,下班后,应对机房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第4条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接纳他人进入机房,不得擅自把软件等资料外借; 第5条协助指导教师做好学生上机指导工作,监督上机人员正确使用设备,对违反各项制度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领导反映,整理各位指导老师对机房工作的意见,并向实训处领导汇报; 第6条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要先请假待作出安排后,方可离去; 第7条机房管理人员应该在上课后十分钟内及下课前五分钟对各个机房进行巡视,与指导教师对机器进行交接,及时处理和记录所出现的问题。 第8条机房管理人员应协助指导教师维护机房秩序,但不得为指导教师代看机房。每天应认真检查机器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9条经常保养维护机房设备,及时排除设备故障,不能排除的疑难故障应及时上报实训处,保证机房上机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 第10条外来人员使用机房或机房设备外借,必须经学校分管领导及实训处领导同意,由责任人根据安排具体经办;
实训处工作职责
1、按照职业教育培养应用人才的目标和专业建设发展的要求,研究并提出有关实践教学改革、强化并落实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制定改革方案,经学校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 2、紧紧围绕学校总体改革发展规划和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按照学校的统一布置,组织协调制定全校校内外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发展规划和分阶段建设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3、负责审定各部、专业、班级的教学实验、实习计划,并协调作出具体安排;对实践教学环节做好监控考核,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4、负责协调指导各部实验、实习、实训基地的业务管理和各实验、训练、技术中心的业务领导工作。 5、负责组织制定有关实践教学的管理规章制度、教学文件、工作规范,并督促执行;负责有关业务报表文件的统计、编制、上报和下发。 6、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审定全校实验、实习、实训科研经费的分配和使用管理;负责组织有关仪器设备、材料器材的计划采购供应、验收、发放和回收工作。 7、负责全校仪器设备的资产管理和技术档案管理及有关报表文件的统计、汇总、编制、上报和下发。 8、在学校有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实验、学习、实训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表彰奖励及先进经验、先进技术、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广工作。 9、在学校有关部门协调指导下,做好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和人员的劳动保护、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工作。 10、所属计算机中心、网络管理中心、实习工厂等教学部门认真完成各自承担的实践教学、技术业务管理、科学研究和对外协作任务。 11、完成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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