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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总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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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发布时间:2010-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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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努力学习教材及教学仪器有关资料,钻研业务,熟悉各类仪器的规格、性能、用途及保管知识,掌握仪器维修的基本技能,会排除仪器的一般故障。 二、领取仪器设备,对新到仪器进行验收,立卡订账,及时向任课教师通知,并处理有关仪器质量差错等。 三、实验课前按“实验通知单”作好实验时须用的仪器和材料,通常情况下,将演示实验的仪器配置在准备台上或放在提盒内,学生分组实验的仪器配置在学生的实验桌上。 四、协助教学,辅导学生实验。坚守工作岗位,解决实验中临时出现的问题:如调换仪器,补充药品等。 五、实验完毕,清点归还的仪器数量,检查仪器有无损坏。如有损坏、丢失,要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然后可在学生协助下清洗,整理实验室。 六、做好仪器的保管工作,经常保持仪器室、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的整洁,每周至少打扫擦拭一次按要求保管好贵重仪器及危险品。下班时关好门、窗、水、电。熟知实验室的安全规则和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并会使用消防器材。 七、每学期结束,清点一次仪器,药品及实验材料,编制下学期的购置计划。 八、实验室的仪器和设备未经领导同意,不予出借。 九、加强对危险药品的管理工作,取用危险药品前必须取得实训处主任的同意并将用量登记入帐。 十、对实验室各种化学药品实行分类管理,做到各种试剂标签醒目,位置固定。 十一、实验室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按照学校作息时间上班。不得随意离岗。因事外出必须事先办好请假手续,所负责的工作应有人代替。 十二、演示以及学生分组实验应实验三日前书面通知实验室,上课教师并要填写好相应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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