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室、馆:
经学校行政办公室研究,决定清明节祭扫烈士公墓,现将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2年3月30日上午7:00—10:00。
二、地点:沛县鸳楼革命烈士陵园。
三、参加人员:行政办公室全体人员、入党积极分子、德育处(5人)、团委(3人)、职教部(3人)及一年级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对口升学部(3人)及一、二年级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校学生会(10人)、校团委会(10人)、国旗队21人。
四、注意事项:
1.3月30日上午7:00之前在行知楼前统一乘车。
2.参加人员统一着深蓝色服装。
3.各部门负责通知本部门人员准时参加。
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