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各班级:
根据《关于开展首届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模拟法庭大赛的通知》(团苏委联〔2012〕33号文件)精神,为了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和团队活动的优势,不断创新法制教育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参与面和针对性、实效性,经学校德育处、团委研究决定,举办首届在校学生模拟法庭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全校学生
二、报名时间:2012年9月18日上午11:30止
三、报名地点:学校心理咨询室
四、参赛条件:
1、参赛选手必须普通话流利,口齿清楚,具有较强的雄辩能力和临场发挥技能;
2、参赛选手必须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基础的法律知识;
3、参赛队员不超过10人(其中包括合议庭、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被告人、证人、鉴定人在内,不包括书记员、法警);
希望各班级积极组织参加,并通过开展在校生模拟法庭大赛活动,引导广大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带动和促进全提示师生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学校将班级参加情况和比赛结果量化纳入班级年度考核。
沛县中等专业学校德育处
2012年9月10日 |